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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简易计税公式

1、房地产企业的简易计税会计处理中,开发建设阶段的会计分录可以概括为借方记录开发成本,贷方记录银行存款这里,开发成本指的是企业在开发一定数量的商品房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开发成本是构成房地产开发企业产品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类似于工业产品制造成本和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成本具体来说,开发成本包。

2、房地产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的主要区别体现在适用范围和计算方法上首先,适用范围有别房地产简易计税方法主要针对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特定服务,例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建筑服务中的老项目采用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等而一般计税方法则适用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所有应税服务,它要求纳税。

3、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11%的适用税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照纳税义务。

4、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围填海方式取得土地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围填海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围填海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属于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5、1房地产企业收取预售房款时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2期末计算并缴纳税款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3当收取客户全部房款,会计确认收入时借银行存款预收账款税金及附加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4同时接转成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开发产品简易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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